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2021-05-21
 标题:游龙逸海庭院如何才能使用上民用电
内容:

诉求1:

该小区属于商住地产,前段时间刚转为正式供电。现在交电费还在物业交,请问正式供电以后,何时更换入户的电表?另外物业按8毛钱1度缴费,查询了一些国家电网的上网电价,如果是真正的商业用电是分高峰期和低谷期的,电价是有优惠的。请更换国家电网的电表交电费。

诉求2:

旁边的逸海庭院别墅区房子用的是民用电,为什么高层的住宅不能改成民用电?宗地的用途都是一样的,请问别墅区凭什么就用便宜的正常的民用电?为什么区别的对待?建成时间一致,且都是住宅项目,宗地的用途也是一样的,请公示游龙逸海别墅区用民用电的审批资料?这种区别有歧视性的供电模式很难认可。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1-05-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所居住的小区为酒店式公寓(非住宅小区),供电方式为“转供电”,2021年4月中旬将临时变压器转为正式变压器,供电方式仍为转供电。经向电力局了解,该小区二期(高层住宅)用电是按照“津电营销[2013]17号”中规定——酒店型公寓项目用电业务,不得按照小区新装业务政策办理相关业务。该小区二期(高层住宅)是在“津电营销[2013]17号”文下发之后申请的用电,按该文件规定办理的居住型和混合型公寓项目用电业务。一期(别墅区)用电申请是在“津电营销[2013]17号”文下发之前申请办理的,执行的是民电标准。物业按8毛钱1度电收费问题,经向区发改委、市场监管所、开发商等相关负责人了解,收费标准是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8]645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8]857号)”执行的,文件中明确:转供电经营者选择按照国家规定电价标准收取电费且公用设施、线损、变损等通过服务费解决的,电价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服务费应与终端用户协商,并做到价费分离。经向开发商负责人了解,目前该小区电价为0.67元/度,服务费为0.14元/度,合计为0.81元/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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