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所居住的小区为酒店式公寓(非住宅小区),供电方式为“转供电”,2021年4月中旬将临时变压器转为正式变压器,供电方式仍为转供电。经向电力局了解,该小区二期(高层住宅)用电是按照“津电营销[2013]17号”中规定——酒店型公寓项目用电业务,不得按照小区新装业务政策办理相关业务。该小区二期(高层住宅)是在“津电营销[2013]17号”文下发之后申请的用电,按该文件规定办理的居住型和混合型公寓项目用电业务。一期(别墅区)用电申请是在“津电营销[2013]17号”文下发之前申请办理的,执行的是民电标准。物业按8毛钱1度电收费问题,经向区发改委、市场监管所、开发商等相关负责人了解,收费标准是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8]645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8]857号)”执行的,文件中明确:转供电经营者选择按照国家规定电价标准收取电费且公用设施、线损、变损等通过服务费解决的,电价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服务费应与终端用户协商,并做到价费分离。经向开发商负责人了解,目前该小区电价为0.67元/度,服务费为0.14元/度,合计为0.81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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