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天津市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实行的是房地一体登记。对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的房屋进行集中确权登记,对于之后建成的房屋只调查不发证。您的房屋建成于2010年,故不在本次确权登记范围内。关于“如何申请宅基地”问题,按照《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津农委规【2020】9号)文件要求,由乡镇政府承担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属地责任。另外关于“一个月前有人去村里划线”的事情,我单位未开展此项工作。我局工作人员就目前开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同您进行了政策的解答,您表示知悉并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