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胡连庄村归于大邱庄镇,2010年政府出台城镇建设策略,我村就不允许盖新的居住性用房,村委会和镇政府一直以马上拆迁为由,禁止房屋建设,可是距今已经11年了,很多年轻人已经长大,家庭好的也许买楼了,而家庭困难的那,甚至村里有很多买不起楼,说不上媳妇的人。我就想问问咱都十一年了,能不能不已拆迁为由再继续下去,哪怕不拆迁,不分楼,我也不怪政府,因为国家很强大,做的很完美,对百姓很照顾,我想咱区里镇里哪怕不照顾百姓,也别限制百姓发展。我量小我只想在村里盖个房子,希望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哪怕最后拆迁没有拆迁款,你让我盖了先住着啊,能不能不要跟镇里说的,盖了就是违建,这样让我怎么活。希望这次有人回复,有领导重视,不要像镇里一样踢皮球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我镇系天津市第四批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您所反映的胡连庄村为第二批计划搬迁村,均属于列入改造的村庄,2010年《静海县人民政府通告》中明确规定,在列入改造的村庄范围内,严禁新建、翻建、改建、扩建村民住宅和企业车间厂房、办公用房、商业门脸、农业、养殖业、餐饮娱乐等生产、经营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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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