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陈**   提问时间:2021-04-02
 标题:小区电梯广告,地上车位租金费用归属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住在领海嘉园小区高层,请问目前电梯广告费,地上车位使用费收入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还是物业公司独占?每年业主交物业费时是否能依据上述收入费用抵扣部分物业费,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1-04-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委工作人员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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