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丁**   提问时间:2021-03-28
 标题:绿地集团不向购房者提供商品房合同和进行合同备案
内容:

我方在2021年1月26日在团泊湖东区绿地集团海域香颂项目售楼处网签合同,购买绿地集团天津市天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团泊湾花苑78-1-101住房一套,在销售人员提供的纸质天津市商品房合同上签字,并支付一期房款,以及维修基金和契税等相关费用约121.5万元。合同号2020-0078229。销售人员承诺尽快完成合同备案并向我方返还纸质购房合同。2月26日依约定,支付二期款50万元,现场催问返还合同和合同备案情况,答复3月份完成。至今我方付款已经超过总房款的70%。但是开发商仍未进行合同备案,也不向我方提供商品房合同,又把备案时间和返还商品房合同时间推到4月份。根据相关规定,合同备案时间应该在网签后30日内完成。请相关部门敦促开发商尽快进行备案和向我方返还合同,以使我方履约有据。并对开发商不按规定时间备案进行查处。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1-04-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工作人员已认真调查核实,并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详细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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