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从小区交房到现在,没有装修,没有住过,物业费是否可以有优惠,是否有文件,因为我们小区物业费太贵了3.99元,但是国家规定的“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我也不知道我们小区这个收费是什么标准,物业说已经跟物业局备过案了,这个是怎么通过的, 我们小区现在有点面临拆迁的问题,物业收费标准是否降低?收费是否合理?没有住过物业费是否打折扣?希望领导解答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我委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对您进行了政策解释和问题解答,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