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20-11-14
 标题:静海区双塘镇杨学士村学士府小区取暖问题
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

作为静海区双塘镇杨学士村学士府小区的业主,有如下几个问题想咨询下:

1.今年天津市政府规定取暖期为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何学士府物业不能保证按照政府规定的时长供暖?而是截止到收上来的取暖费花完为止(说是只能保证过完年)?

2.取暖费按照建筑面积收费而非使用面积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3.取暖费按照30元/平米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11-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工作人员已认真调查核实,并电话与您进行了详细沟通,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双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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