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发生在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义和街村。我们整个独流镇在2018/2019两年里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整体进行了煤改电、煤改燃工程,整个工程均为国家政府工程项目,国家出资。我们义和街进行了煤改电工程,其他街都是煤改燃工程。我们义和街在新村委会旁建设了一个供热站(使用空气源热泵为村民集体供暖),在2019-2020供暖季投入使用。在2019-2020供暖季,按照政府要求,11月1日就已经开始供暖,但是政府要求3月31日停止供暖,而供热站3月15日就把集体供暖停了,我们向镇政府反映,供热站就装模作样的开两台水泵运行做样子用,实际已经停止供暖。在今年2020-2021供暖季,直到现在也没有供暖,告诉大家15号供暖,但是天津市规定1好就得开始供暖,而供热站却没有。煤改电属于国家项目、政府出资、此供热站属于国家性质,而私人承包后,供暖理应按照政府规定,但是现在不是晚供暖就是提前停止供暖,在这期间还拿着政府的提前、延后供暖补贴,性质恶劣,希望有关单位能眼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