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20-11-02
 标题:买二手房,错过恢复供热时间,怎么办?
内容:

因为今年购买的二手房,之前房主办理了停暖未告知我们,听说供热了去交供热费才告知我们被停暖了,错过了恢复供热的时间,不予办理。听说今年冬天很冷,没有暖气可怎么办呢?请问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吗?请领导帮忙解决,感激不尽。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11-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我公司从每年的10月中旬开始,对供热管网及供热设施进行打压试水和水力平衡调试等工作,因为供热面积和管网长度大小不一,所以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供热系统是一个封闭运行的系统,如果在对管网和供热设施进行打压试水和调试期间暂停和恢复用热,是会影响到整体供热工作的。鉴于以上情况的特殊性,不能办理暂停或恢复用热。并告知您明年如需办理恢复用热,请在当年9月30日前到我们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已和您达成共识,您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天津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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