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静海区嘉景花苑小区的业主,今天代表小区业主向上级纪检部门反映下我们小区现状,希望可以得到相关部门及领导的重视,督促街道办及居委会积极、妥善落我们小区存在的问题!
嘉景花苑小区前物业---天津凯兴物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到期。该公司于6月中旬告知居委会并向业主公式:到期终止合同,撤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在居委会组织小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选举过程中,业主认为居委会及街道办存在组织不当、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一、选举业委会及物业公司中存在组织不当、效率低下现象
1、居委会自6月中旬得知天津凯兴物业公司到期撤出后开始组织筹备组、业委会候选人及候选物业公司选举。直到7月21日-7月31日才进驻嘉景花苑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同时选举业委会及物业公司,效率低下。
2、召开业主大会期间,选票印刷出现错误,业主发现后提醒居委会手工更改,居委会人员没有更改,而是说采取口头相告的方式修改错误信息。工作准确性差,责任心差。
3、召开业主大会期间,居委会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作息时间也是按照居委会正常工作时间,造成业主投票时间不方便。业主给居委会王书记建议增加人员,王书记说站长负责,其他人不能越权。存在不能特事特办,应对特事能力差情况。
4、居委会于8月1日请天津金太阳物业有限公司进驻小区代管。
5、居委会于8月4日同时公布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业委会成员及物业公司。公示期间居委会王书记给业主大会选举出的在公示期业委会成员打电话劝说退出,存在不当工作行为。
6、小区业委会选举公示期间,8月10号居委会公告天津市金太阳物业公司退出小区代管;业委会公示中止调查。到今天已经调查了20天,居委会还没有宣布中止调查结果。
业主大会选举是在居委会的组织下召开,选举结果符合程序吗?如果不符合程序,责任人是谁?如果符合程序,为什么不公布结果?是否存在懒政?
7、居委会于8月21日下午三点,组织业主现场了解报名招标物业公司。到现在没有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公开投票选举物业公司,工作效率低。
8、居委会在审查报名公司中存在审查失实行为
(一)天津亿鼎尚物业有限公司前身为天津亿鼎尚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经查2020年8月20日该公司变更为---天津亿鼎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居委会组织的竞标物业公司报名截止到2020年8月20日。筹备组当时研究的物业竞标方案中要求物业公司经营三年以上,居委会对报名公司资格中是否存在审查失职行为?
(二)居委会公布的天津亿鼎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子牙开发区龙佳公寓、王顶堤宝盈家园、宁河区宁基家园一期二期。对于公布信息是否验证?是否存在审查失职行为?
二、对居委会签订代管物业公司存在乱作为
1、业主大会推选出来的金太阳物业于8月10日撤出。撤出当天,居委会与天津津达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合同,是否有相关上级部门批准?合同内容是什么?代签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8月26日居委会公告天津津达物业公司撤出代管。居委会与天津亿鼎尚物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代管协议,代管协议到期日为10月31日。代管期限依据是什么?
3、合同约定业主要按二级服务标准缴纳服务费?代管物业公司声明只是负责保安及卫生,设备维修及公共设施维修保养概不负责,造成业主付出与服务不对等。居委会的做法是否存在乱作为?
4、居委会公告声明,业户大会选举出新聘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代管公司物业费的收取,可代为追偿;拟报名参加小区竞聘的公司必须承认代管协议,否则不能参加小区物业公司的选聘。这样约定是否符合法理?
5、日前代管公司在投资的小区门口车辆识别系统、太阳能路灯是否符合代管协议规定?经过居委会同意?造价及施工方案是否在居委会的监管?
6、天津津达物业公司撤出代管,亿鼎尚接受代管,但人员还是原班人马。居委会对签约的两个代管公司及实际经营者是否调查过?
从天津市凯兴物业公司提出到期撤出小区公告到现在已经两个半月多了,希望相关部门督促街道办、居委会尽快对前期业主大会选举的业委会成员选举结果公布于众!更希望尽快组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签订物业合同,对小区业主权益做到合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