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崔**   提问时间:2020-08-28
 标题:静海菊芳园物业违规租赁小区公共停车位,安装地锁
内容:

菊芳园物业把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停车位租赁给新能源车主,且私自安装地锁。多次与12345市长热线联系派工单给静海镇,静海镇、区住建委均没给与明确答复。静海镇、区住建委只回复符合相关政策,多次致电静海镇要求解释相关政策,但是解释不出来。我在网上也查找过相关政策物业的做法均不符合相关政策,或者与相关政策不符。

政策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9条在居民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其中第二条明确包括了私自设置地锁的行为。

政策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第9条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中要求推动老旧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装了地锁那叫公共吗?

从5月份至今致电12345热线有七八次,每次均要求相关部门与我电话联系,均没有人和我联系。每次打电话给静海镇均不给明确答复只是说了解一下情况,打了数次还是了解情况。这种办事效率....呵呵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9-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居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您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为了支持新能源车主方便充电,物业公司与住建委物业办签订了对新能源车主出租车位的协议,并且由业委会组织业主大会通过半数以上同意,再对车位进行出租并在物业办留有备案,符合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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