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崔**   提问时间:2020-08-25
 标题:消防用水漏水造成损失无人承担
内容:

各位领导:

我购买的天津新塘团泊投资有限公司在团泊西区开发的梧桐公社南里小区顶楼.7月22日发现楼上水箱漏水,水湿透棚顶低落到地板上,导致地板被泡.至今为止,开发商仍未给出解决方案.我在7月22日一早发现漏水,第一时间告知物业.物业表示在确认漏水后,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给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一直强调物业没有及时告知,导致他们没有看到第一现场.现在水干了.无法判定责任,不予赔偿.我有拍照,有视频,这些都给开发商看了.但是他们坚持没有看到现场就不算.很明显质量问题导致漏水,为什么不予赔偿,请相关部门领导对于开发商这种不作为,推卸责任的做法采取有效措施.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9-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工作人员已认真调查核实,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并会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与您一起进行现场查勘,搭建平台组织您与建设单位人员召开协调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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