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姜*   提问时间:2020-08-10
 标题: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房租补贴发票问题
内容:

您好,关于咱们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需要出示房屋租赁费发票(注明缴费期限和房租金额)、生产经营凭证、纳税证明等材料。其中房东开个人发票,抬头是写我们企业吗?租赁费发票还有其他注意事项吗?生产经营凭证是指营业执照吗?我们是教育机构有办学许可证还需要其他材料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8-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57号)文件规定,现您所创办的企业属于认定享受创业房租补贴范围。认定后您可以在2年内的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区人社局申报创业房租补贴。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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