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0-07-31
 标题:老旧平房翻盖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的平房太老旧,无法居住,想翻盖一下,居委会让咨询相关部门,我确实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哪个部门,希望领导给予帮助,对于不能居住的平房我是否可以翻盖,若可以我需要走哪些手续,遵守哪些标准,谢谢,平房是国有证,个人的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8-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城镇居民翻建,改建,扩建住宅应持原房屋合法有效的证件到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后,方可进行翻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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