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0-07-21
 标题:泊东苑地下停车位无预留充电线路
内容:

按照天津市印发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规定,天津市新建住宅配件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经确认团泊东区泊东苑设计图纸上应有充电线路,但实际地下车库没有相应充电条件,与地产、开发商沟通也是各种推诿,影响居民使用新能源车出行。建议相关政府部门给予落实,不要推诿职责,尽快与开发商结合,落实地下车库充电条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8-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工作人员已认真调查核实,并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政务服务办

2020年8月6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