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印发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规定,天津市新建住宅配件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经确认团泊东区泊东苑设计图纸上应有充电线路,但实际地下车库没有相应充电条件,与地产、开发商沟通也是各种推诿,影响居民使用新能源车出行。建议相关政府部门给予落实,不要推诿职责,尽快与开发商结合,落实地下车库充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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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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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政务服务办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