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20-07-11
 标题:村集体对村民资格认定的标准和依据
内容:

管铺村近日公示村民名单,听说是重新对村民资格认定,公示的人员中有各种情况存在,在本村没有固定住所的,不是在本村长期生产生活的,出嫁回迁的,离婚的,迁出又迁回的,请问资格认定经过了什么程序?依据是什么?原先享受了村民分配待遇的为什么这次就取消了?如果以户口为条件,现在都是城乡居民户口,如果以社保为界限,现在私企五险一金也很普遍,不是吗?如果以工作性质为标准,为什么享受退休待遇的又享受村民分配补偿?

如果能回复请以文字方式,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7-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村集体对村民资格认定是按照《管铺头村村集体组织资格认定细则》进行的,《管铺头村村集体组织资格认定细则》经过了产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群众座谈会、产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两委联席会、党员代表会、村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村内进行了公示,符合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工作细则的制定程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集体成员资格认定不追溯以前其他认定结果,管铺头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初步确认结果是经过产改工作小组会议严格按照《管铺头村村集体组织资格认定细则》进行认定的。管铺头村成员身份确认基准时点为2019年11月9日24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名单将在村内进行三次公示,公示期间村民对名单有所疑问,可向村内产改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产改小组将召开会议对相关意见及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再根据《细则》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认定为管铺头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此问题不进入信访程序,如您认为管铺头村的《细则》侵犯了您的自身利益,可通过诉讼程序依法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杨成庄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