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您好:
我们小区位于静海团泊镇,本小区地下车位自2019年中开始投入使用,百分之90为机械车位,开发商定的方案是只售不租,价格在5万到15万元不等。第一开发商将地下车位一刀切定为只售不租是否合理,有没有充分考虑不同业主需求,按比例进行租售。第二结合团泊镇地理位置和房价,参考市区和位置更好的西青部分小区车位价格,本小区目前定价是否合理。另外地下车位名义上是购买,实际一次性支付了20年的车位使用权,每月还需另外交付135元的车位管理费,请问开发商这样出售车位是否违规,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的行为。请政府帮忙解决上述问题,本小区具体公交车站较远,出行主要是靠私家车,随着本小区入住率的提高,停车将会越来越难,谢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