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提问,12月镇执法队反馈执行法律程序至今半年时间,违建建筑依然存在,请反馈执行法律程序进展情况,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此违建建于2019年10月,已于2019年11月份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拆除期限为6个月,下一步,我单位对此处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并上报区政府,批复后,依法拆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