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19年10月12日到团泊湖融创伍仟岛售楼处参观,看中一套房子,当时家庭名下已有自住房2套,融创销售建议虽然不具备购房资格,可以先签合同并交款,之后卖掉自己1套房子再办理融创房产的网签手续,这样当天我就与融创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预定合同,交了2万定金,之后2周交齐了全部房款202万和5.74万的后期费用,今年由于二手房市场不景气,我的自主房产无法出售,遂决定退掉融创伍仟岛的房子,与开发商沟通后,开发商回复房款分文不退,态度十分霸道,万般无奈之下,写信肯请领导给与帮助解决退还房款。
拜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详细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