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2020-04-16
 标题:静海区自来水公司收取费用是否合理?
内容:

本人于2020年4月14日补办了水卡,水务公司收取了10元补卡费,开出的票确是维修费。本人存在以下疑问:

1、本人在同一天补办了电卡、燃气卡、社保卡,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为何独补水卡收费?

2、本人只补办水卡,并没有进行任何维修,为何开出的票据是维修费?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4-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1、我公司收取10元补卡费是参考上级单位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的工本费。 2、补卡费开票栏目写成维修费是因为我公司2011年形成的收费系统,当时把小项收费项目归入维修费一直延用到现在,鉴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已对开票系统进行及时调整,增加补卡费科目。我公司已向您解释,如果您需要更换发票,我公司将积极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水务公司

2020年4月1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