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祝**   提问时间:2020-04-15
 标题:团泊东区金地长湖湾交房问题
内容:

您好,我是金地长湖湾业主,按合同要求应于2020年5月底交房,但2020年4月15日上午8点左右,金地长湖湾在建项目(201栋房屋)起火,联系开发商联系不上,因此特向区政府求助,想请帮忙了解以下事项:1、房屋既然毁损严重,作为业主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或者退房;2、

如不能退房,该房屋是否需要推倒重建,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应如何赔付;3、如果只是在原有基础进行修缮,那么交房时,房屋质量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对于因起火造成的延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作为延期交房的理由,那么由此造成的延期应如何判别,如何赔付;4、此次房屋起火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建筑材料不合规,还是其他原因,如果是材料不合规,那么是否整个项目的建筑用材料均存在此类问题,是否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很严重的安全隐患。

谢谢各位领导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5-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2020年4月15日8时19分许,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金地长湖湾项目部201号别墅屋项起火,经现场调查取证并询问当事人及证人,金地长湖湾项目部201号别墅屋顶火灾事故认定书已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一条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送达给团泊镇金地长湖湾项目部,如有需求,请您联系当事人予以咨询。关于退房诉求,因双方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消防支队、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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