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金地长湖湾业主,按合同要求应于2020年5月底交房,但2020年4月15日上午8点左右,金地长湖湾在建项目(201栋房屋)起火,联系开发商联系不上,因此特向区政府求助,想请帮忙了解以下事项:1、房屋既然毁损严重,作为业主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或者退房;2、
如不能退房,该房屋是否需要推倒重建,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应如何赔付;3、如果只是在原有基础进行修缮,那么交房时,房屋质量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对于因起火造成的延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作为延期交房的理由,那么由此造成的延期应如何判别,如何赔付;4、此次房屋起火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建筑材料不合规,还是其他原因,如果是材料不合规,那么是否整个项目的建筑用材料均存在此类问题,是否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很严重的安全隐患。
谢谢各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