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20-03-06
 标题:建议将团泊湖开发成旅游景点
内容:

建议把团泊湖开发成旅游区,这样有利于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把景区建设的更美好,它的开发价值甚至高于杭州西湖景区,这样北方也就有团泊湖这样一个景区了,然后野生动物候鸟也会得到保护,如果当地太荒凉,候鸟也就飞了。人类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照本宣科式的盲目保护封闭,这样不利于当地开发发展,也不利于新城建设。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3-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团泊湖位于天津市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建设和管理。目前,天津市正在开展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将指导我们修订完善和推动实施《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规划》,在不断强化湿地生态修复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亲水旅游需求,努力实现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相互促进、良性互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团泊新城委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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