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2020-02-12
 标题:热力公司通知中的两项收费是否合理
内容:

静诚热力公司催费通知中,当规定情形出现时要收取500元的入户工程费和13200元配套施工费。

1、500元的入户工程费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什么法规?若有,为何不在供热合同中双方约定?

2、13200元的配套施工费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什么法规?是否像通知中规定那样不办理五联单(即不入网)就必须缴纳?

3、此两项费用若有法律依据,是否适用于参加煤改电集中供热?

两项费用规定情形详见附件《催费通知》,望主管供热的权威部门予以解答,谢谢!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2-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核实,500元为入户工程费,针对需要重新接通入户供暖管道的住户收取。13200元为配套施工费,针对不办理五联单的村民以后办理集中供暖时收取。500元及13200元现今都不收取,只是将来对此次煤改电项目未交供暖费用且不办理五联单的村民住户以后重新办理集中供暖时收取。500元及13200元均符合天津静诚热电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唐官屯镇

2020年2月1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