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裴**   提问时间:2020-01-10
 标题:讨要农民工工资
内容:

本人组织61个工人与2019.4月份进入该项目进行钢筋制作绑扎施工,2019.7.30号因甲方原因接到停工通知,并与2019.8.13号正式退场,在此期间没有收到一分钱工人工资,后经团泊新城委、静海区建委、静海区信访办协调,与9.13号前分批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并在9.13最后一次发放工资时建设单位承诺与10.10号前付清剩余部分工资,但从10.10号以后又多次找建设方、总包、劳务索要剩余工资但均无果,并多次去团泊新城委、区建委反应但一直无果,后经津云客户端网上反应到区住建委,住建委回复由市住建委牵头与建设方、总包单位、劳务分包达成一致,与2020年1.5号前全额支付剩余工人工资,但1.7号我们又去团泊新城委讨要剩余工人工资,后区住建委、团泊新城委、人社局组织多次协调,总包单位始终以与劳务分包有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恳请相关领导协调解决,以避免让工人发生更多的过激行为!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1-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裴**”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据悉,建设单位分两批共支付给总包单位1200万用以发放农民工工资和部分工程款。总包单位于2019年8月16日至8月23日通过专用账户支付260万工资、2019年9月3日在团泊新城委支付给劳务方100万资金、2019年9月12日在团泊新城委支付给劳务70万元资金、2019年9月30日在项目部支付给劳务20万元现金、2019年11月2日再次在项目部支付给劳务20万元总共470万元。但是,涉诉单位所获款项并未足额用以发放农民工工资,将其中部分资金支付了材料款和辅材款,造成了出现拖欠问题。目前,区人社局已经发函建设单位尽快筹集资金解决问题,并针对总包单位、劳务单位、涉及班组等做了笔录,问题正在解决当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住建委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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