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20-01-07
 标题:静海热电厂违反劳动法,法定假日不给三薪
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

????????????????????????? 静海热电厂多年以来以值班名义要求职工加班,每天干着与平时相同的工作,由于所谓的“值班”期间人员少,工作甚至比平时更忙,更累,经常晚上出去干活,有时候一两个人根本搬不动,拿不动,干一晚上活,体力严重透支,不管是周末,还是法定节假日,职工的劳动付出了却都没有相应的双倍和三薪,劳动时间严重超出国家所规定范围,职工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和休息,有悖劳动法的规定!这种行为到底是明知故犯,还是根本不理解值班和加班的区别?

????????????????????????? 前些天有人举报静海热电厂国庆期间加班,但却不给三薪,只给一百块钱了事!当时的回复是厂党委高度重视,我想问问这个高度有多高,明明就是事实存在的问题,为什么没有积极解决,而是一直在找举报的人是谁,这就是所谓的不解决问题,只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吗?堂堂一个几百人的大国企,做出这种弄虚作假,欺上媚下的事,还让职工怎么信服?还说召开了沟通会,和员工达成了共识?我又想问一下,是谁召开的会议,你们和谁达成了共识,法定节假日三薪是国家规定,给职工发三薪不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吗?三言两句一带就过吗?那是不是以后都可以不发工资,开个会就说职工同意了呢?同样都是一线职工,为什么运行工人每次三薪都不少?而且提出的中夜班费,立马就答应补发!这是哪个领导的规定?某些领导的不作为,使得员工整天怨声载道,长此下去结果不想而知!

???????????????????????? 再次希望区领导能够还我们这些诉说无门的员工一个公道!为我们所付出的劳动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加班变值班,我们希望能按国家规定来补偿我们三年内的加班报酬,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补发三薪!我们也一直坚信,在一个这样公平,公正的政府平台,百姓提出的意见都会得到满意的解决,不会任由那些不作为的“领导”欺诈员工!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1-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厂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工作人员调处此事。于2020年1月9日下午,厂党委书记、厂长主持召开由党委班子成员和反映问题所涉及的检修分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就您反映的问题一一做了解释说明,并对大家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与处理,最后大家对厂里的做法一致表示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热电厂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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