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0-01-04
 标题:个人使用空气能供暖设备能申请峰谷电价吗
内容:

领导好:静海团泊的住宅大都没有集中供暖,为响应国家号召,自觉践行“污染防治”,我个人选用了空气能设备供暖。但遗憾的是在申请办理峰谷电价时,电力部门说个人使用不在政策范围。年前,听说市里又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请问我个人选用的空气能供暖设备能申请享用峰谷电价优惠价格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1-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静海供电有限公司大邱庄供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调查,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煤改电采暖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7]815号)文件相关规定,静海团泊区域内的居民小区不属于文件规定的电采暖范围,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综上,供电公司认为您提出的问题,目前无法满足。下一步改进措施:1、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2、对国家及天津市相关电价政策持续关注,确保居民用户合法利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供电公司

2020年1月1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