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徐庄子村三十年落户时村里答应与本村村民同等待遇现在村里确定经济组织成员确没有我们,现在我们来了三十年了,老家什么都没有了,这边村里不要我们,请我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算哪里人?
尊敬的“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您属于在生产队解体后,迁入徐庄子村并落户的,根据徐庄子村制定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细则》,您的情况属于特殊人群,这一类人是否能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需要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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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镇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