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一阵买了团泊金地长湖湾的房子,期房,当时销售说已经交房的业主采用燃气壁挂炉取暖,后期团泊东建立供热站,会有市政供暖。这几天在网上查询一些信息,发现事情好像不是这样的。
不知道您那里能不能查到这个小区的一些相关备案信息,以及供暖方面的规划。我们买的是三期,如果小区开发商在建房时(他们现在还在建设,因为我们买的是期房),不铺设预留能够接入市政供暖的管网的话,是不是根本不可能使用市政供暖?
第二,如果后面可以使用市政供暖,需要把小区挖开全部重新铺设管道吗?这个费用一般是由谁怎么负担的?
第三,因为施工现场禁止进入,所以没有办法咨询现场的工人。销售人员说预留管道这种内容不会体现在合同上,那如果他们仅仅是把会有市政供暖当作销售话术应付我们业主,后期却没有的话,我们能够和开发商提出赔偿吗?
第四,希望政府不要只想着卖地,通过海河人才通过各种宣传把人吸引过去,但却不履行该有的规划和承诺。之前很多朋友买团泊的房子赔了很多很多,我们是看现在价格降了很多所以再三考虑才在这里买房,因为天津市里的房价和大部分人的工资实在是不太匹配。买卖虽然说都是自原,但无条件的画大饼应该也不应该是政府所为。无论是供暖也好,还是别的规划也好,希望团泊能越来越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