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团泊新城委、发改委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尊敬的“曹**”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一)集中供暖问题:2019年初,区政府引入津热集团作为团泊新城东区集中供热单位,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厂站及管网建设,未开工项目均采用集中供热,同时正在积极研究已建成和在建项目集中供热并网方案,逐步实现集中供热。(二)供热设施问题:我委及时与项目开发商取得联系,按照双方购房合同有关内容,关于采暖设施约定为无采暖设备,业主在购房时已知悉此事。同时,房屋交付时已具备接通燃气壁挂炉的条件,供暖设备可由业主自理,开发商不负责统一的供热事宜。(三)关于您反映阶梯气价问题:经调查,燃气价格是燃气企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印发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降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9〕290号】文件规定气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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