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根据津静政发【2019】194号文件和津静政发【2019】45号文件要求,由天津市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静海镇户籍且一户一宅统一纳入清洁取暖政府补贴范围,静海镇以外户籍的需要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每宅需要缴纳9000元抵押金,待设备使用满3年后抵押金予以退还。如您需要在静海镇范围内进行煤改燃改造,需要出具您户籍所在地(王口镇)开具的证明,证明您没有在王口镇享受煤改燃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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