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韩**   提问时间:2019-11-21
 标题:新湖公寓供暖问题
内容:

如果供暖是11.1号开始,到今天是21天了,哪怕是15号开始,也有6天了。那目前为止室内地板是冰凉的,一点热度都没有。打电话给热力公司,说是新湖开发商没和他们交接,打给新湖物业说是开发商问题,物业不管这个。现在实在不知道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为什么去年供暖就没问题,今年就互相推诿,竟然热力公司说没和新湖开发商交接那为什么又能收地暖费?收了地暖费,用户有问题,为什么就推卸责任?

现在这个情况热力公司如果不解决,是否该退换供暖费?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11-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韩**”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核实,新湖公寓已于2019年11月1日供热,现新湖公寓换热站正常运行;新湖公寓小区现在未与我公司进行交接,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该小区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管理、系统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有不热问题及时与开发商进行联系解决;我公司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解释。开发商有需要热力公司配合的我方积极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科慧热力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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