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郑**   提问时间:2019-11-18
 标题:农兴楼2号楼2门101违建,请求依法拆除
内容:

农兴楼2号楼2门101私自搭建违法房屋,又高又丑,严重影响到二楼住户的安全及视觉美观,而且房主非常嚣张跋扈,屡次以违建房顶漏水为由,向二楼索取各种费用。请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一楼违章建筑,恢复楼房原始设计形貌。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11-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郑**”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静海镇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



尊敬的“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我镇执法大队已向审批局过函,待回函后,我大队将依规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镇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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