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楼房小区业主,我们小区房子在2018年7月交房,买房时合同写的集中供暖,但是在交房时因为国家“煤改清洁采暖”政策,每户都另交了钱安装燃气壁挂炉,取消了集体供暖。2018-2019取暖季,刚开始买的燃气价格为2.66元/m?,后来降到2.4元/m?;但是今年给燃气公司打电话咨询燃气壁挂炉冬季取暖燃气价格时,回复是“按照天津市发改委独立取暖三个阶梯价格收费”,但是在2018年交房时跟我们说的是煤改气,还拿出了政府红头文件,那我们理应享有农村煤改气的价格买天然气取暖。现在变相涨价,伤害了广大用户的权益,希望政府给解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