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19-10-29
 标题:楼房冬季燃气壁挂炉采暖价格
内容:

您好,我是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楼房小区业主,我们小区房子在2018年7月交房,买房时合同写的集中供暖,但是在交房时因为国家“煤改清洁采暖”政策,每户都另交了钱安装燃气壁挂炉,取消了集体供暖。2018-2019取暖季,刚开始买的燃气价格为2.66元/m?,后来降到2.4元/m?;但是今年给燃气公司打电话咨询燃气壁挂炉冬季取暖燃气价格时,回复是“按照天津市发改委独立取暖三个阶梯价格收费”,但是在2018年交房时跟我们说的是煤改气,还拿出了政府红头文件,那我们理应享有农村煤改气的价格买天然气取暖。现在变相涨价,伤害了广大用户的权益,希望政府给解决一下。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11-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发改委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宣传了当前价格政策。按照天津市政府于2017年印发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7)38号】中规定,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执行,该政策只适应于农村地区居民散户取暖,小区居民用气不在该政策范围内,顾无法享受“煤改气”采暖燃气价格政策,执行采暖期阶梯气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发改委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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