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9-10-28
 标题:我想要回我那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
内容:

我咨询完毕律师了,我交了定金不给我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不合法,我向住建委投诉怎么了,也不是要求退款,怎么给我驳回了!

和以前不一样啊!删帖的您仔细看看好吗?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11-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我委已联系“愉景城”项目负责人,要求与您进行沟通协商;您申请商品房备案注销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向我委申请查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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