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翁**”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交通局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尊敬的“翁**”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区交通局组织区住建委、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团泊镇、团泊新城委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由于该道路为国道,根据公路性质公安分局无法对大型货运车辆进行限行,同时,我局向市级部门进行申请,经市级部门核实,该国道于2007年竣工验收通车,所反映的中惠团泊湾于2013年12月份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公路建设在先,小区建设在后,不符合公路上级部门安装隔音实施的规定,目前,正在由区生态环境局对该点位进行噪声检测,同时由团泊新城委核实该小区建设相关手续各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