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9-10-05
 标题:我想咨询一下退伍安置的问题
内容:

我是2015年在唐官屯入伍的农村户口的兵,我要想咨询安置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10-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政策,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的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唐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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