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禹**”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办理。经了解,您家的房子坐落于静海区大邱庄镇万全街,以前没有产权证,2009年时由万全街牵头,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产权证,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现在想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相关规定,您想办理的业务属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可以办理。但对买受方的身份有要求,要求买受方要具有本村村民户籍。所需如下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产权证(原件); 4、买受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