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9-09-27
 标题: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申请手续政策受阻
内容:

我是天津市静海区星芽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中心的法人代表,本机构服务于静海孤独症残疾儿童已有4年,是静海首家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于2018年11月在民政局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底向静海区残联申请成为康复定点机构,残联回复目前政策改革,让我回去等消息。时隔4个月,2019年3月份我又向残联咨询,给出同样回复,后残联同志于机构考察后再无消息。而后我再次咨询,残联给出机构规范要求,必须要有室外场地100平,不予通过。我首次咨询时残联并未给出相关政策,并且于2018年底机构迁址新校区,已经投入资金,机构规范的相关要求只能按照2018年12月之前的规范要求装修布置,特希望政府能扶持残疾人康复事业,帮助孤独症儿童家庭早日走出困境,不能让它止步于室外场地100平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10-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您于2018年底咨询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手续申请事宜,根据当时的政策给予了解答,2019年我们根据《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准入标准(试行)》政策,进行解释,依据该标准,“室外儿童活动场地不低于100平方米”,由于该机构目前没有室外场地,因此不符合审批标准。经与您面对面沟通,您表示理解,待新政策出台后再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残联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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