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经核实,您为碧城项目购房户(楼号1-1-301),我公司工作人员于2019年9月19日10点50分至12点40分与您电话联系,并进行解释:(一)办件流程问题:凡符合办件条件的碧城购房户,我公司统一以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告知,购房户需准备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分别为:1、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8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身离异除外)。2、户口本一份(包含户口首页、户主页以及购房人夫妻双方页+未成年子女页)。3、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一份)。4、原购房合同复印件2份、原收据复印件2份、原购房合同中户型图1份(加原合同共3份图纸)。为便于购房户更便捷、快速的办理交房前的相关手续,上述材料需购房户提供复印件,并在前往我公司办理时必须携带齐全(销售部已对外张贴)。
(二)交房手续问题:在办理网签手续之前,我公司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照办理步骤执行。就碧城项目签订相关协议进行告知,经购房户仔细阅读确认签订后,将依据办理手续流程完善后续办件手续。需签订协议内容如下:1、碧城庭苑登记表(购房人)。2、碧城庭苑项目购房人承诺书。3、债权转让协议书。4、碧城庭苑项目情况告知暨承诺书。5、购房协议书上述购房户签订的文件,为碧城项目办理交房手续统一制式文件,是经碧城项目政策研究组、司法部门及律师等研究制定。与您反映的“我公司为了撇清责任拟定的条款,内容是除非房子塌了否则一切问题概不负责”等情况,存在严重与事实不符情况,购房户所签各项协议中根本不存在您所述条款内容。
(三)员工工作问题:您称“自己2019年9月12日下午4:30来我公司办理手续,因手续不全返回家中去取。但5点整我公司已经关门,没有成功办理相关业务”等问题。经核实,我公司自办理碧城项目相关手续以来,已经明确对外办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已经对外张贴)。17:00闭门后,工作人员要对一天内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汇总整理,我公司下班作息时间为18:00。经向当日办件工作人员了解:2019年9月12日,您到达我公司办件时间为16:42分左右,因手续不齐,借用我公司座机与您家人进行联系,但电话一直未接通,您便于16:52分离开我公司。因有其他购房户办理手续,当日我公司闭门时间为17:04分。结合以上内容,您反映的“取回材料到我公司整5点和我公司办件截止时间为17:30”等问题,与我公司办件作息存在差异。您电话中要求,必须由当日接待市民的办件人员与您进行解释,对其他工作人员沟通不能认可,通话第一次中断。按照您提出的要求,口头约定在2019年9月19日中午12:00-12:30期间与您联系,沟通相关诉求事宜。我公司安排销售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领具体办件人员,在荣馨泰办公室,再次联系您。具体内容如下:
1、销售部负责人首先向您解释了当日未听到您返回后敲门声的特殊原因(闭门后办公区域分离影响听取外部敲门声音),并代表整个销售部对您未能顺利办理业务表示歉意。
2、其次,电话由当日办件工作人员接听。您表示不能确定是否为当日接待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对您表达歉意后,这时您将其电话第二次中断(挂断)。
3、而后,我公司再次拨打电话时,您建议:我公司出具相关处罚,对该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罚款。介于我公司规章制度,如有处罚应按照条款,视情节严重执行。我公司对您建议不予采纳。
4、最后,我公司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您约定国庆假期期间,来我公司综合部,对当日办件时间段调取影像资料进行取证。如情况属实,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如情况不实,您愿意就此了事,不再纠结相关问题。
鉴于上述诸多情况,在第三次通话中断前,您表示暂时认可我公司调取监控影像求证的处理方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