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陈**   提问时间:2019-09-10
 标题:政策的实施重于口号
内容:

2018年10月1日天津市政务网及北方网发布《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购买辅助器材享有补贴政策,因此我电话咨询静海区残联及双塘镇残联告知目前没有收到上诉的政策目前政策只有低保困难户购买指定品牌的助听器才能享受补贴政策,2019年我电话咨询天津市残联电话告知只要是0-17岁听力残疾的儿童购买助听器就能享受补贴具体情况向当地残联咨询,电话咨询静海区残联双塘镇残联告知2018年与2019年的政策补贴都是低保困难购买指定机型享受补贴,但根据本人情况可以申请免费的助听器,对此我想问一下相关部门该办法实施将近1年的时间为何市与区的政策不统一,目前政策申请是前提,不知道如何申请,建议政府加大相关领域政务公开的力度,让老百姓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才是政策实施的初衷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9-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陈**”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残联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



尊敬的“陈**”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关于您咨询助听器申请事宜,根据当时的政策给予了解答,当时的政策是低保特困听力残疾人具备申请资格。2019年1月1日残疾儿童救助制度正式实施,对0-17岁听力残疾儿童购买助听器给予定额补贴,您可以近期来区残联办理救助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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