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调查,燃气公司收取的费用为生活用气安装工程费,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研究农村煤改气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议定事项中明确“关于住户生活用气问题。居民有炊事、生活用气需求的可参照《天津市发改委下发的津发改价管(2018)262号》,所需费用或收费标准由居民和燃气企业协商确定,燃气企业要做到明码标价”为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我委于2019年9月10日召集相关燃气企业,召开了规范开通农村居民生活炊事用气费用会议,要求各燃气公司对开通炊事用气的农村居民散户,原则上按成本费用适当收取,并对收费进行公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