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9-08-19
 标题:大病救助
内容:

病人患中度病毒性丙型肝炎,高血压病三级,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甲状腺结节,左肾结石,上颚窦炎,冠心病,胁痛病。想咨询一下可不可以办理大病救助,找哪个部门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8-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 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如果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在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可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民政部门申请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根据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政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倍低保标准,个人负担部分高于上年家庭总收入的困难群众,对其进行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核定,如果符合救助条件,再进行下一步的审核审批。由于您非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身份,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不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的条件,所以又对您进行了政策解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民政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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