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陈**   提问时间:2019-08-14
 标题:静海团泊富力新城楼盘存在虚假销售,恶意降价行为
内容:

尊敬的领导同志:我是静海区富力新城雍景豪庭的业主,举报投诉的是富力新城开发商房屋质量,虚假宣传,恶意降价,捂盘销售等方面的问题,大量富力下属小区现场质量问题照片涌现出来,购房时富力地产答应的配套相继消失,房价降价幅度已经超过30%,另我们业主损失惨重,在购房当时一房难求的楼层,又出现在销售的售楼表里,这样的开发商应该给我们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补偿我们相应的损失,富力地产出现的问题 严重违背国家政策策略,希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彻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9-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陈**”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住建委、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尊敬的“崔先生”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我委于2019年8月28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在我委召开专题研究会议。会上,两部门就我区在售商品房项目降价问题达成如下统一意见:商品房具有商品属性,价格会随市场影响而波动,其交易双方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目前我市尚未对商品房降价幅度作出限制性规定。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因商品房质量问题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的事项,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双方因合同约定价格发生争议,可依照法律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此外,富力新城作为市管项目,其施工过程由市级主管部门予以监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住建委、市场监管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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