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领导:
您好!我是静海团泊东福晟高层业主,投诉无良开发商——福晟房地产,涉嫌欺诈消费者,本人交完首付不久,房管局备案和合同都还没下来,现在他们就大幅降价倾销,同等楼层、同等面积降价30万不等,降价比例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20%,导致像我这样已购房的业主,在短短一月内损失几十万。
此举已严重扰乱天津房地产市场秩序,严重影响静海区房地市场的诚信,请相关部门领导能为老百姓做主,替我们挽回损失,不胜感激。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住建委、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我委于2019年8月28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在我委召开专题研究会议。会上,两部门就我区在售商品房项目降价问题达成如下统一意见:商品房具有商品属性,价格会随市场影响而波动,其交易双方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目前我市尚未对商品房降价幅度作出限制性规定。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因商品房质量问题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的事项,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双方因合同约定价格发生争议,可依照法律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住建委、市场监管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