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肖**   提问时间:2019-08-12
 标题:关于大邱庄镇津美物业收取物业费的问题
内容:

尊敬的区长您好:

大邱庄津美物业向沿街商铺收取每年1200元所谓物业费是否合理?(物业与商铺没有任何服务约定,店铺也不清楚物业给店铺做了哪些服务)。津美变电站电话通知本月20号不交钱断电处理。(是谁给的这权利?)需要说明的是商铺门前卫生都是店铺自己擦拭打扫。公路上的杂物由环卫清理,本人不是不想交这个钱,因为没享受到物业实质性的服务。建议商铺交一些卫生费用加强环卫力量的建设还是应该的。望有关领导关切一下。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8-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肖**”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大邱庄镇会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尊敬的“肖**”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您反映门脸位置为顺驰南路南侧。该路段门脸属于津美街村委会管理。工作人员立即与津美街村委会联系,村委会表示该处门脸收取的费用为卫生费1200元每年,门脸面积约为125平方米,辖区内居民卫生费按照4角每平米收取,商户按照8角每平米收取,因此一个月卫生费用为100元,一年为1200元。目前已与您达成和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大邱庄镇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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