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马**   提问时间:2019-08-01
 标题:静海区台头镇鑫泽园4号楼
内容:

买的时候说大产权,现在停工变小产权,交房遥遥无期,根本联系不到任何人。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8-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马**”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台头镇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尊敬的“马**”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鑫泽园小区项目坐落于台头镇建设村,所占土地为建设村集体所有。该项目为解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问题而建设的村民住宅楼,目前正在补办“六要件”手续中,待补齐手续后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销售。根据《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将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向城镇居民出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台头镇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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