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徐**   提问时间:2019-07-25
 标题:二胎奖励政策咨询
内容:

请问现在生二胎还有奖励吗?如何办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7-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徐**”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卫健委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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