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马**   提问时间:2019-07-21
 标题:对于静海区乡镇工业厂房若干建议
内容:

对于政府置换的建设用地,批量投资建厂,现厂区已经闲置三年之久。

咨询行政审批局,回复对于新立项企业必须进驻静海产业园区方可立项和办理环保手续。对于乡镇级别工厂只能仓储或物流,但一个乡镇级别仓储或物流企业少之又少。

一、导致闲置厂房资源浪费。

二、对于中小企业发展无形提升门槛和难度。

三、立项和环评审批与土地位置究竟什么关系。

四、自建厂区为何不能办理环评和立项。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7-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马**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对于园区以外项目,我办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会同区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分别依据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和“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要求,对园区以外项目完善了现状环评备案手续,目前此两项工作均已结束。目前,依据现行审批政策中《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一切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内容,园区外新上企业存在新增人员产生属于“新增污染物”情形,需进入工业园区方可办理立项和环评手续,与土地性质没有关系。另外,对于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登记表类的建设项目,可以采取网上备案的方式履行环评手续,无需审批部门审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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