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村委会租村民的地建设游乐场,可给我的结果是那土地非盈利,不属于基本农田,而且相关部门也不给我打电话询问此事,就这么草率的给回复,请问相关部门实地调查了吗?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哪里去了,就这么官官相护,还有没有相关部门能管这事,能为老百姓做主的政府部门?
尊敬的“郭*”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2017年陆家村建设的村民健身广场属于“美丽乡村”工程建设的一部分,是公益性基础设施,非盈利性游乐场,该地块性质也不是基本农田,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经与您联系,乡政府工作人员对您进行了解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良王庄乡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