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郭*   提问时间:2019-07-19
 标题:对回复结果不满意
内容:

明明是村委会租村民的地建设游乐场,可给我的结果是那土地非盈利,不属于基本农田,而且相关部门也不给我打电话询问此事,就这么草率的给回复,请问相关部门实地调查了吗?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哪里去了,就这么官官相护,还有没有相关部门能管这事,能为老百姓做主的政府部门?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7-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郭*”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2017年陆家村建设的村民健身广场属于“美丽乡村”工程建设的一部分,是公益性基础设施,非盈利性游乐场,该地块性质也不是基本农田,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经与您联系,乡政府工作人员对您进行了解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良王庄乡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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