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大邱庄镇政府对位于邢家堼村委会西侧拔丝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拔丝厂成立于2016年,主要经营拔丝。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车间内有生产设备拔丝机4台、对焊机2合,无近期生产迹象,现场未发现原料和产品。对经营人孙文群进行了问询,了解到该经营人2016年在西青一工厂上班,工厂因经营不善倒闭,因拖欠工资,便将拔丝机等生产设备折算为一万余元,给予孙文群抵扣其工资。失业后孙文群将生产设备拉回,安装到其空闲住宅内,已接三相电,打算进行加工,但因无客户和启动资金一直未进行生产,该个体拔丝厂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我局将针对孙文群个体拔丝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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